關于赤峰市征集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標志(LOGO)的通知(轉載)
發布時間:2020-0*-21
為深入持久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LOGO筆,動員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工作,提升全市各族干部群眾對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的知曉率和參與率,現面向全社會征集赤峰市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標志(LOGO),具體通知如下:
一、主辦單位
赤峰市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創建辦)
二、征集時間
2020年*月21日—2020年9月21日
三、征集對象
面向全市社會各界人士
四、征集內容
赤峰市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標志(LOGO)
五、征集要求
(一)準確、生動表現赤峰市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主題,充分反映赤峰市民族工作創新、民族關系和諧、民族文化繁榮、民族團結光榮傳統和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等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創建工作成效和特色LOGO筆。
(二)易于傳播,應用性強,大眾認同度高,圖案結構便于應用吉印通刷,能夠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制作運用,以不同比例尺寸能夠清晰顯示LOGO筆。
(三)標志(LOGO)作品以電子版形式提交,所設計圖案電子版文件不低于*MB,照片像素不低于*00DPI,格式為JPEGLOGO筆。
(四)標志(LOGO)作品須附100字以內的設計創意文字說明LOGO筆。
六、評選及獎勵辦法
(一)應征作品評選工作將由市創建辦組織專家評選小組最終評審確定應征入選作品LOGO筆。為確保評選活動的公正透明,最終評選結果將在網絡和微信公眾號上公開。
(二)此次宣傳標志(LOGO)征集活動最終確定1個應征作品,被確定入選的宣傳標志(LOGO)給與一定獎勵LOGO筆。
七、投稿方式
021yin.comLOGO筆。
八、其它事項
(一)所應征的作品必須是原創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不屬于公開作品,并未申請過注冊商標、外觀專利或著作權登記;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應征,一經核實即取消其應征資格LOGO筆。若應征作品涉及著作權、商標權、專有權和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品設計人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及后果。
(二)本次活動的入選作品,其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使用權和發布權歸主辦單位所有,獲獎個人或團體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第三方LOGO筆。主辦單位有權對入選作品進行注冊、修改、設計、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傳、使用等。
(三)作品應征者須提供作者真實姓名、聯系地址、聯系方式和電子郵箱等資料LOGO筆。
(四)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赤峰市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LOGO筆。
聯系人:巴雅爾
聯系電話:***01*1
赤峰市創建全國民族團結
進步示范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月21日